莘莘向榮獎學金
發布日期 2021-10-14 16:20:00
莘莘向榮獎學金
公告日期:110年10月14日
公告人:朱謹
各位同學大家好,若有興趣申請可直接聯繫張小姐。
一、 |
宗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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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本於「關懷人本.回饋社會」的理念成立志光慈善會;為協助莘莘學子、培育優秀人才,特設置大學院校獎助學金,以鼓勵優秀學生,敦品勵學、精進向上。 |
二、 |
對象:大學院校在學學生(含碩士班及大學部)。 |
三、 |
金額:每名新台幣10,000元 |
四、 |
申請資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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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國在學之碩士生或大學生。(日、夜間部皆可,不含大一新生及五專前三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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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檢具完整一學年之成績(109學年度第一學期+第二學期),平均學業成績、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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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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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申請者得檢具相關資料(如自傳、獎狀、低收入證明)作為審核之參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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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條件相當者,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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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為擴大幫助對象,本獎學金限未曾獲本會頒獎者申請。 |
五、 |
申請辦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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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律採取「網路」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審核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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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請時,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的申請資料或證明資料,以利審核委員審核,超過期限不再受理。 |
六、 |
附加資料上傳: (相關蓋印的證明資料,須以彩色掃描後上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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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指定資料:以下2份證明,為必要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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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成績證明書1份 (請向校方申請,並蓋校印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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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在學證明單1份 (學生證上如無加蓋110年第1學期註冊章,須另向校方申請加蓋註冊章或開立在學證明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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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參考資料:(如有檢具者,亦可一併上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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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上傳的附加資料以「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」為主。 |
七、 |
申請時間:110年10月1日至10月21日止。 |
八、 |
頒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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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經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,預定於11月15日公佈名單,並擇日統一頒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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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獲獎者須親自出席領獎,否則視為棄權。 |
九、 |
其他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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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錄取名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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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本會修訂公佈之。 |
十、 |
連絡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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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光慈善會 張小姐 電話:04-222087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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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zero@public.com.tw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