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莘莘向榮獎學金

發布日期 2021-10-14 16:20:00

莘莘向榮獎學金

公告日期:110年10月14日

公告人:朱謹

各位同學大家好,若有興趣申請可直接聯繫張小姐。

 

一、

宗旨:

 

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本於「關懷人本.回饋社會」的理念成立志光慈善會;為協助莘莘學子、培育優秀人才,特設置大學院校獎助學金,以鼓勵優秀學生,敦品勵學、精進向上。

二、

對象:大學院校在學學生(含碩士班及大學部)

三、

金額:每名新台幣10,000

四、

申請資格:

 

1.全國在學之碩士生或大學生。(日、夜間部皆可,不含大一新生及五專前三年)

 

2.檢具完整一學年之成績(109學年度第一學期+第二學期),平均學業成績、操行成績皆達80分以上者。

 

3.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
 

4.申請者得檢具相關資料(如自傳、獎狀、低收入證明)作為審核之參考。

 

5.條件相當者,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。

 

6.為擴大幫助對象,本獎學金限未曾獲本會頒獎者申請。

五、

申請辦法:

 

1.一律採取「網路」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審核資料。

 

2.申請時,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的申請資料或證明資料,以利審核委員審核,超過期限不再受理。

六、

附加資料上傳: (相關蓋印的證明資料,須以彩色掃描後上傳)

 

1.指定資料:以下2份證明,為必要項目

 

  (1)成績證明書1 (請向校方申請,並蓋校印)

 

  (2)在學證明單1 (學生證上如無加蓋110年第1學期註冊章,須另向校方申請加蓋註冊章或開立在學證明)

 

2.其他參考資料:(如有檢具者,亦可一併上傳)  
   
如自傳、獎狀、低收入證明、證照、社團活動、專案活動執行、學習興趣….等,可代表個人特點的資料。

 

3.上傳的附加資料以「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」為主。

七、

申請時間:110101日至1021日止。

八、

頒獎:

 

1.經志光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,預定於1115日公佈名單,並擇日統一頒發。 

 

2.獲獎者須親自出席領獎,否則視為棄權。

九、

其他注意事項:

 

1.錄取名額由本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。

 

2.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本會修訂公佈之。

十、

連絡方式:

 

志光慈善會 張小姐 電話:04-22208718

 

E-mailzero@public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