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  • 字級大小
image

簡介:
專業口語表達藝術廳是一間專業、具多功能的表演場所,可提供會議、研習、演講、舞台戲劇表演、環繞電影院等。設計有一小型舞台(960c.m.x520c.m.)及可容納120人座位之階梯表演中心。本處提供較正式之表演、演說比賽之場所,內設:a)舞台;b)觀眾區;c)控制室;d)準備區。

系統介紹:

(一)AUDIO系統:

控制室內有1台32輸入的混音主機,提供包括DVD、放影機、卡座、電腦等聲音的輸入,也可同時使用10組無線麥克風,最多可增加到24組麥克風。舞台話劇表演時提供2種收音方式:1)利用舞台上方的高感度麥克風收音,2)利用表演者攜帶的領夾式麥克風來收音。除會議、研習、演講、舞台戲劇表演以外,此系統可提供最新數位解碼的音頻訊號處理包含:杜比5.1聲道輸出、AC-3及DTS數位解碼輸出。配合現場5.1聲道喇叭系統,可展現出如電影院般之環繞效果。

 

(二)VIDEO系統:

影像部份採用矩陣系統,可以1對多或多對多選擇訊號輸出或輸入。也可臨時架設DV攝影機和手提電腦,將訊號送到矩陣主機上,再由矩陣主機選擇。現場的攝影機訊號,可分別送到電漿電視,也可將攝影機訊號,送到全部的電漿電視或電腦投影機。DVD、錄放影機、電腦操作方式也是如此。現場可以用DV錄影機作即時錄影,也可透過校園有線電視系統,將現場的各項表演傳送到各教室的電視上,提供同學觀賞。

 

(三)LIGHT系統:

在舞台上和舞台前共有12組燈具作為場景照明使用,最多可增加到24組。配合24輸入燈光控制器程式,設定各種燈效場景。控制室內有1組大型追蹤燈,可輔助燈光效果。舞台上共有3種顏色的背景幕,可依需要改變布幕的背景,創造最佳的舞台效果。

管理辦法:

一、申請使用辦法:

1.

申請借用場地之單位,應於活動日期之二週前,由借用單位向本校場地管理單位英文系提出申請,填寫申請表,若未依管理辦法填寫申請表,管理單位有權拒絕臨時活動之申請。臨時緊急之校務活動,經校長核則限。

2

校外借用單位應於使用前到校辦妥借用手續,繳交場地水電維護費及場地使用保證金後始得使用。

3

借用之場地如因本校臨時有緊急會議須使用時,得於五日內通知原申請單位改期或解除借用並無息退還原繳費用,不得異議。

4

為使場地發揮最大效能,活動預估人數未達借用場地座位二分之一者不予借用。

5

校內各單位借用場地時,由各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,學生社團應由輔導單位代為申請,校外機關團體一律以公函辦理。

6

社團或學會申請場地使用時,僅以實際演出時使用,一般性彩排不予出借。

7

社團及學會或非全校性之活動,申請時間以上班時間為限,若活動必須於下班時間或假日進行時,申請單位需支付工作人員津貼,如收費辦法。

8

為維持表演藝術廳設備之使用年限,一般性之活動暫不出借。

二、收費辦法及注意事項:

1.

以場計費:一場以四小時計費6500元 整,不到四小時仍以一場收費標準收費。

2

以上計費均提供所有廳內之設備,若活動時間於夜間或假日需另行支付工作人員加班費,工作人員服務津貼,依照文藻外語大學場地設備租借管理要點,第五點第二目辦理。服務津貼每時段每人1000元 整。(經核准之全校性活動不在此限)。

3

場地押金新台幣4000元整(保證金於交回場地確定器材及設備無不當損壞後,無息退還)。

三、注意事項:

1.

場地佈置由借用單位自行負責,於使用完畢應儘速復原,並保持場內清潔,活動期間嚴禁吸煙,且需派員維持場內秩序及安全。

2

借用單位應遵守借用場地內之相關告示及管理人員之勸導。

3

未經本校同意,不得自行接配電源管線、移動場內設備或任意張貼海報、破壞牆面、地板等設施。

4

需使用大型機電、接續器具、改變電路及廳內之視聽、空調、燈光系統,未取得管理人之同意,不得擅自改變和啟動。

5

場地設備如有遺失、損壞,借用單位應負責修復或負擔賠償之責。

6

借用單位如有違背上述有關規定,本校得隨時終止出借場地,日後並拒絕受理該單位之任何申請。

7

本校各場地對外開放借用時間如遇停電、天災及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,致使活動無法進行,本校不負賠償退費責任。

8

借用單位因故取消借用時,應提前辦妥取消借用及退費手續,未辦妥取消借用手續者,所繳費用概不退還。於使用前一週申請取消借用者,可全額退費;於使用前一日申請取消借用者,可半額退費。

9

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行政程序處理之。